育才校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6-05-23点击次数:1326

育才校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60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育才校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16】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教育学院,招标人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教育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06号(宁波教育学院育才校区)

规    模: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0650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1194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871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6650458 元 。

计划工期:62日历天(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9月14日)。

    招标范围:外墙翻新,屋顶、墙、地面漏水处理,大厅改造,卫生间及走廊等公共空间改造,校园智能化管线敷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建建【201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②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建建【201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由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若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若有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 6 月 6 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经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5  23 日至2016年  6  6  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 5  27 16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7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66月 6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7项规定(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290972(招标办财务处),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6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  5   23  日至 2016 6    6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教育学院

招 标 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8811698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 系 人:张燕平、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